为深入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程,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全面提升创新人才培养能力,依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创新创业课程建设和2023年度课程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5〕25号)要求,现组织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5年省级创新创业课程(专创融合课程)建设 一、建设目标 落实OBE教育教学理念,改革和创新课堂教学形式,广泛开展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培养学生基于专业的批判性思维和创造性思维;推动教师把国际学术前沿、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融入专业课教学,持续提升学生知识迁移整合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建设内容 挖掘专业课程教学知识点中蕴含的创新思维,结合科研创新案例开展分析解读;引入项目式教学,将思维逻辑训练贯穿专业知识学习全过程,引领学生熟练运用创新思维开展专业项目研究和科研实践,引导专业教师深度掌握设计思维、精益创业方法论等创新创业思维,熟练使用项目式、混合式等教学方法和教练、引导等教学技法。 三、建设要求 1.课程要求:申报课程须为列入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专业课(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鼓励建设期内将改革设计投入教学,边实践、边检验、边迭代。 2.教学与考核方式:专创融合课程的课堂使用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等教学方式,采用项目式教学、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校内校外衔接等教学模式,探索并实施非标准答案考试等考核方式,突出对学生专业知识拓展、项目设计训练、解决问题全过程的记录衡量。 3.教学成果:鼓励教师将专创融合课程建设与“四新”建设、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人工智能辅助教学改革等结合起来,编写专创融合课程案例库和教材,基于改革实践申报教学成果,发表高水平的教育教学改革论文。 四、推荐名额及项目申报要求 1.实行限额申报。 我校最多推荐5门至河北省教育厅。 2.课程负责人仅限申请主持1门课程(同时参与不超过1门),成员一般不超过8人(不含主持人,每人最多同时参与不超过2门课程)。建设期内的省级创新创业课程负责人不得再次主持申报。 五、项目管理 课程立项后须持续建设两年。建设满一年,开展中期检查,审核课程建设进展等相关材料;建设期满后开展验收认定,验收合格的,认定为省级专创融合课程;验收不合格的课程将延长建设期一年,一年后验收仍不合格者自动淘汰。 六、材料报送 请申报人将《河北省创新创业课程(专创融合课程)建设推荐汇总表》(附件1)、《河北省创新创业课程建设申报书》(附件2)Word版和申报人签字的PDF版,压缩一个文件,命名为“申报人+课程名称”进行提交。以上材料于2025年5月5日前,发送至教务科邮箱:jwk1779@163.com。
联系人:李建会 03142291779
教务处 2025年4月17日 附件1 河北省创新创业课程(专创融合课程)建设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2 河北省创新创业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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