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教务信息 关于2025-2026学年第一期教材选用审核和征订工作的通知
关于2025-2026学年第一期教材选用审核和征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09 浏览次数: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附件1)、《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附件2)和《承德医学院教材管理办法(试行)》(承医政发教字〔2023〕21号)(附件3)要求,结合学校教学实际情况,现组织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材选用与征订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原则

(一)凡选必审。选用教材必须经过审核。承担课程的教研室须通读选用的教材,提出审读意见;教学单位(二级学院)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论证,召开审核会议,给出审核意见和结论(审核结论有“通过”“重新送审”和“不予通过”三种)。

(二)适宜教学。符合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三)质量第一。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重视教材实用性,能科学系统地表达本学科的理论和概念,并反映本学科国内外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的先进成果。在可选的教材范围中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

(四)导向正确。选用教材应思想观点正确,无政治性和政策性错误;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不得选用。

(五)重点教材。涉及到马工程重点教材的课程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通知》(教高函〔2013〕12号)(附件4)要求,必须选用“马工程”重点教材。

(六)公平透明。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选用教材要公开透明、集体决定,遵守有关程序和纪律,严禁违规操作。

二、教材选用与征订程序

(一)授课教师填报

1.全文审读教材,授课教师通读选用的教材,提出审读意见,填写《承德医学院教材选用审批表》(附件5,教研室所承担的每个专业相应的课程所选用的教材审读一次)和《教材选用自查承诺书》(附件6,同一本教材只审读一次)(纸质版经教师及教研室主任签字后交至二级学院)。

2.选用指定教材,按照教学计划的课程信息选用对应课程教材,填写《2025-2026-1学期教材征订表》(附件7),填写要求在表格内(纸质版经教师及教研室主任签字后交至二级学院)。

3.若课程没有适用教材,授课老师需在《2025-2026-1学期教材征订表》内对应课程的行中写“无”,并填写《无适用教材情况说明》(附件8),详细说明授课时无适用教材的解决方案。实习实训类等实践课程不用填写《无适用教材情况说明》(纸质版经教师及教研室主任签字后交至二级学院)。

4.若课程属于“马工程”教材对应课程,授课教师应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附件9),需选用“马工程”教材,不能遗漏,并填写《“马工程教材”使用统计表》(附件10)(纸质版经教师及教研室主任签字后交至二级学院)。

5.若课程选用外文原版教材和外文翻译教材,授课教师须在《2025-2026-1学期教材征订表》的备注栏中填写“外文教材”,并填写《外文教材使用统计表》(附件11)(纸质版经教师及教研室主任签字后交至二级学院)。

(二)教学院系(部)论证审批

1.教学单位组织相关专家(不少于5人,须含教学院长),审阅论证《选用教材审读意见》《2025-2026-1学期教材征订表》《教材变更审批表》《无适用教材情况说明》《马工程重点教材使用统计表》《外文教材使用统计表》,撰写《教材选用论证报告单》(附件12)(汇总后纸质版和电子版交教务处)。

2.教学单位选定的教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动,更不得因任课教师变动而更换教材版本。

(三)学校审核与征订

1.教务处教材科汇总各教学单位上报的教材选用信息,提交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进行审核。

2.教材科将根据教材建设委员审核通过的教材信息进行教材征订。

三、材料上报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于6月13日下午18:00前将《附件7:2025-2026-1学期教材征订表》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教材科。以便从供书商处获得教材信息的回告,对无法征订的教材及时调整。

《无适用教材情况说明》《“马工程教材”使用统计表》《外文教材使用统计表》《教材选用论证报告单》等材料(报送清单见附件13)经单位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6月20日前报送教务处教材科(行政楼111室)备案,所有材料电子版命名为:对应教材名称+附件名称,汇总后以“教学单位名称+教材选用备案”命名并以压缩包格式发送邮件至:cdmcjck@163.com

四、其它情况说明

因涉及”2018版培养方案”与”2023版培养方案”同时运行,请各教学单位务必确认教材适用专业所对应的培养方案,其中如果有教材换版、第一次开设课程等因素,需要重新进行”凡选必审”流程。

联系人:杨阔

联系电话:13643147071

附件1:《普通高等教育教材管理办法》.pdf

附件2: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附件3:《承德医学院教材管理办法》承医政发教字【2023】21号.pdf

附件4:教育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通知.pdf

附件5:承德医学院教材选用审批表(首次选用及更换时填写)- 2025版.docx

附件6:教材选用自查承诺书.docx

附件7:2025-2026-1学期教材征订表.xlsx

附件8:无适用教材情况说明.docx

附件9:马工程重点教材”书目(截至2024年9月已出版).pdf

附件10:马工程重点教材使用统计表.xlsx

附件11:外文教材使用统计表.xlsx

附件12:报送清单.txt

教务处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