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专业建设和管理,以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为引领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充分发挥专业负责人在专业建设中的带头示范作用,根据《承德医学院本科专业负责人管理办法(试行)》,决定启动本科专业负责人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遴选专业负责人应符合以下任职条件: 详见《承德医学院本科专业负责人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 2.原专业负责人符合任职条件、履职情况好、专业素质高、教学科研能力强、积极承担相关任务的,应继续担任。 3.专业负责人实行聘任制,聘期为4-5年(四年制专业4年,五年制专业5年)。聘期未满而需要更换专业负责人的按照专业负责人遴选程序进行。负责人经学校审核认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不随意调整。 4.若原专业负责人不变,无需再提交材料;如需调整,按照遴选程序提交申请材料。 二、遴选程序 各教学单位根据专业建设与管理的实际情况确定调整方式,具体遴选程序详见《承德医学院本科专业负责人管理办法(试行)》。 三、材料提交 各院(系)结合现专业建设情况,遴选推荐并填写《承德医学院本科专业负责人申请表》(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以上材料请于10月9日12:00前提交至教务处教务科(行政楼112室)。 联系人:赵静怡 联系电话:03142291779 邮箱:jwk1779@163.com。
附件1 承德医学院本科专业负责人管理办法(试行).pdf
附件2 承德医学院本科专业负责人申请表.doc
附件3 承德医学院本科专业负责人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5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