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教务信息 关于开展国家级、省级、校级一流本科专业验收(自查)与汇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国家级、省级、校级一流本科专业验收(自查)与汇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24 浏览次数:

各专业负责人:

按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学校启动2025年一流专业的自查与验收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请相关专业负责人参照《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标准》,对本专业进行自评,并按照指标点准备现场汇报PPT

二、国家级一流专业、省级一流专业汇报时长15分钟;校级一流专业汇报时长10分钟。

三、时间地点

汇报时间:109日,下午14:30

汇报地点:拟定312会议室

四、线上填报

省级一流专业线上填报时间为101-1015日,请省级一流专业负责人提前准备填报材料。国家级和校级一流专业暂不填报。

五、请上述专业汇报材料及评分表于105日前发送至邮箱:jwk1779@163.com

联系人:赵静怡     联系电话:0314-2291779  

附件1 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验收工作的通知 .pdf

附件2 《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标准》.pdf

附件3   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评分表.pdf

附件4 2025年需验收的一流本科专业名单.xls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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