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修订2018版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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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2018版人才培养方案已公示,请各教研室参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配套的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 1.修订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时,要结合课程内容充分体现出培养方案规定的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目标、知识目标和技能目标的培养要求;突出“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科学思维和创新精神等等。 2.请各教研室在2013年修订两个大纲的基础上修订2018年版本,修订时要充分落实上一条的修订要求。由于时间紧,本次不再出台新的模板,这也有利于各教研室修订出更具有特色的两个大纲。提供2013年版本的模板,只是格式上供大家参考。 3.教研室修订完成必修课程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后,提交课程所在二级学院(本部门); 4.二级学院审核汇总后提交至各专业负责人; 内容:电子版发送至专业负责人邮箱,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提交; 格式:见附件一(严格参照模板中字体、字号、格式等); 截止时间:2018年8月20日;
5.各专业负责人汇总整理后按照教学进程表顺序排版,模板(严格参照模板中字体、字号、格式等)见附件二,将电子版发送至教务科邮箱jwk1779@163.com。截止时间:2018年8月24日。 教务处 2018年7月3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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