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 根据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学士学位授予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学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保障我校2020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论文(设计)查重、答辩等工作的顺利进行,严把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就2020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论文(设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 (一)各相关院系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切实加强学术道德和诚信教育,严禁论文抄袭、代写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承德医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加强对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积极采取有效的办法和途径,严把毕业论文(设计)。 (二)指导教师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加强与学生的日常沟通,主动、及时在毕业论文(设计)撰写、修改等方面向学生提供指导和支持。 二、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 2020年河北省作为国务院辅助评估教学质量体系首批试点开展学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省份之一,我省将继续对2020届普通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实行全部检测,根据冀学位办【2019】3号文件精神,对最终确定为“存在问题论文”的,将影响学生的学士学位授予。省学位办委托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提供河北省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检测技术服务,教学处将利用指定的检测平台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查重检测。 (一)检测范围及内容 各相关院、系如实按毕业生人数提交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检测。涉及应用心理学专业,中药学专业,生物信息学专业、生物医学工程专业。检测内容包含摘要、方法、结果、结论等内容。 (二)检测论文(设计)提交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必须是word文档,必须以*.doc格式提交电子版。论文(设计)命名格式:学生学号-学生姓名-论文题目。(备注:“-”是中间横线不是下划线,英文或中文状态必须保持一致)例如:“10001-张三-论马克思理论”。论文题目中严禁出现与论文题目无关的数字、字母等。 (三)检测标准 检测结果中毕业论文(设计)文字复制比(文字复制比即指毕业论文的某一章节与比对文献比较后,重合文字部分在该章节中所占的比例)在30%(含30%)以内的视为合格,文字复制比超过30%的视为不合格。 (四)时间安排及检测流程 1.各院、系根据疫情防控及自身实际安排,指定专人于5月30前将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终稿电子版按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2932055307@qq.com。 2.教务处对各院、系提交的毕业论文(设计)终稿电子版进行文字复制比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反馈至各院、系。检测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要求限期修改,给予一次修改机会,经再次检测合格后方可申请答辩及成绩评定。 3.各院、系于答辩前5天将初检不合格修改后的毕业论文(设计)再次提交至指定邮箱,教务处进行复检并出具检测报告,复检仍不合格的不得进入答辩环节。 三、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各相关院系须提前规划和做好论文答辩的准备与组织工作,根据疫情情况适时调整答辩的形式,做好线上答辩准备,并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过程的监督。教务处也将协调各相关院、系做好2020届普通本科毕业生毕业答辩及应急处置工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毕业答辩工作的顺利进行。 根据省学位办相关文件要求,对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可延期提交论文(设计)查重检测和申请答辩。 关于普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及学位申请工作的其他工作安排将以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厅相关政策为指导,根据疫情变化适时调整。 附件1 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学士学位授予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 (冀学位办函〔2020〕1号)
附件2 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学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通知
承德医学院关于做好2020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论文(设计)相关工作的通知
承德医学院教务处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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