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教务信息 关于开展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14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建设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3〕14号)文件,我校各基层教学组织已按照文件中指标体系填报达标备案表,并自评打分。本年度我校计划向河北省推选优秀基层教学组织5个、合格达标教学组织38个。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推选。

1.各基层教学组织依据实际情况和自评分(原则上在85分以上),自愿申报2023年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2022年已评为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不再参评,2022年被评为合格达标的基层教学组织可以参评。

2.推选办法:依据申报情况,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河北省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单位进行现场评审。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需按照《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评估指标体系》逐条进行汇报(PPT),时间15分钟以内。

3.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9月18日(周一)下班前请将报名表(见附件1)提交到jwk1779@163.com,文档格式:基层教学组织名称+姓名。

4.评审时间:2023年9月21日(周四)8:00地点:行政楼412会议室。

二、合格达标基层教学组织的推选。

1.各基层教学组织依据实际情况和自评分(原则上在70分以上),自愿申报2023年度合格达标基层教学组织。

2.推选办法:依据申报情况,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合格达标的基层教学组织进行审核评分。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需提交15分钟左右的视频,视频中负责人按照《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评估指标体系》逐条进行汇报(PPT)。

3.申报和视频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27日下班前视频发送到jwk1779@163.com,提交格式:基层教学组织名称+姓名。

4.评审时间待定。

如有问题,请联系教务科  曹羲:2291779

 附件1:基层教学组织评优申报表.xlsx

教务处

20239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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