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录入系统已开放,请各位老师根据考试安排和成绩收取时间表安排好期末阅卷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12月31日—1月23日 | 1.系统开通,成绩录入; 2.收纸质成绩和成绩分析报告单; 3.需返回或修改成绩,请将相应申请签字盖章后交至招生学籍管理科(行政楼111室) | 1月23日16:00之后 | 系统关闭,无法录入成绩,不能再次开放。 | 2月24日—3月28日 | 补收纸质成绩和成绩分析报告单 |
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录入重点注意: 1、过程性考核成绩(含平时成绩、期中成绩、实验成绩等)占总成绩比例不超过30%,终结性考核成绩(期末考试卷面成绩)占总成绩比例不低于70%。 2、期末考试卷面成绩不及格视为该门课程总成绩不及格,成绩录入系统中已自动设置期末成绩60分以下,则总成绩只计算期末成绩,其他成绩不参与统计;但是其他部分成绩也必须录入,下学期初补缓考成绩录入时,将自动同步此次录入的其他部分成绩。 3、如本班有重修同学,重修考试与下学期初补缓考一同进行,此次不需录入重修同学成绩。送审成绩时,选择修读类型“正常”,点击查找后送审。待下学期初重修同学考试结束后,再进入此次的成绩录入系统中,选择修读类型“重修及其他”,点击查找后送审重修同学成绩即可(见图)。
其他情况说明: 1. 同一门课程分多个学期授课,每学期均需录入成绩。 2. 整体录入有误需返回成绩的课程,请填写附件1:《成绩录入返回申请》,个别录入有误需修改成绩的课程,请填写附件2:《成绩更正报告单》。 3. 纸质版材料需提交纸质版成绩单和成绩分析,均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收齐后提交至招生学籍管理科(行政楼111)。 4. 已办理实验课、操作课、技能考核等缓考的学生,录理论课成绩之前完成缓考,成绩一并录入。 5. 请各位老师合理设置各部分成绩比例,下学期补缓考成绩将同步期末考试各部分成绩比例设置。 6. 请各位老师认真核实授课班级学生人数,有无免考、缺考、缓考、休学、复学、退学、重修、留降级学生,保证成绩录入无误。 7. 如有问题,请联系教务处招生学籍管理科:2291131或15076937319宁老师。 附件1:成绩录入返回申请.doc 附件2:成绩更正报告单.docx
教务处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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