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本学期部分专业毕业考试将于6月21日进行,考试科目监考教师须两人同时于考前30分钟到达实验楼235(试卷印刷室)领取试卷,按照考试操作规程组织考生入座,监考教师不得出现迟到、早退等现象,监考人员不得私自调换,如有调整,请到教学质量管理科备案。请各位有监考任务的教师严格按照我校《教学管理章程》中的相关要求履行监考职责。实习前考试相关安排及监考教师名单见附件。
附件:毕业考试考试安排(核对版).xls
教务处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