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部门: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3-202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冀教高函〔2024〕34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数据统计范围:全校所有教学实验中心、科研实验室 二、数据统计要求: 1.时间范围: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2.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各表指标释义(见压缩包)和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代码集(http://202.4.130.200:81/zbdm.htm)的要求,在23版上报数据(见压缩包)的基础上进行核对、修改填报,如有更改或添加的内容,请用红色字体标出,学校代码、实验室名称、实验室编码不要变动。 请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数据的统计工作,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请各相关单位于9月18日前将核对无误的数据(表4、5、6)分别发到指定邮箱,其中教学实验中心统计数据发送至邮箱:2932055307@qq.com,科研实验室统计数据发送至邮箱:cdyxykypt@126.com。填报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随时与教务处或科技处联系。 教务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亚超 2291202/15612662725 科技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学海 2517031/18731479556 附件:实验室数据填报表及指标释义.zip 教务处 科技处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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