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本学期成绩录入系统已开放,请各位老师根据考试安排和成绩收取时间表安排好期末阅卷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12月29日—1月23日 | 1.系统开通,成绩录入; 2.需返回或修改成绩,请将相应申请和材料签字盖章后交至学籍科(行政楼107室)。 | 1月23日16:00之后 | 系统关闭,无法录入成绩,不能再次开放。 | 2月27日—3月27日 | 期末考试和补缓考纸质成绩单以院系为单位收齐后交至学籍科(行政楼107室)。 |
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录入重点注意: 1.如本班有重修学生,重修考试与下学期初补缓考一同进行,此次不需录入重修同学成绩;重修同一门课程的学生单独成一个班,下学期初考试后各教研室安排教师统一录入。 2.过程性考核成绩(含平时成绩、期中成绩、实验成绩等)占总成绩比例不超过30%,终结性考核成绩(期末考试卷面成绩)占总成绩比例不低于70%。 3.期末考试卷面成绩不及格视为该门课程总成绩不及格,成绩录入系统中已自动设置期末成绩60分以下,则总成绩只计算期末成绩,其他成绩不参与统计;但是其他部分成绩也必须录入,下学期初补缓考成绩录入时,将自动同步此次录入的其他部分成绩。 其他情况说明: 1.同一门课程分多个学期授课,每学期均需录入成绩。 2.整体录入有误需返回成绩的课程,请填写附件一:《成绩录入返回申请》;个别录入有误需修改成绩的课程,请填写附件二:《成绩更正报告单》。 3.请各位老师合理设置各部分成绩比例,期末考试有缓考、缺考等情况的学生,过程性考核成绩也需录入,下学期补缓考成绩将同步期末考试各部分成绩。 4.学生申请缓考的课程如有实验课、操作课、技能考核等环节,请教师联系学生完成该部分缓考后和试卷缓考成绩一并录入。 5.请各位老师认真核实学生试卷和成绩录入系统中学生名单,确保不漏登或错登成绩。 6.如有问题,请联系教务处学籍科:2291202。 附件一:成绩录入返回申请.doc 附件二:成绩更正报告单.docx 教务处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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