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本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时间为9月13日,为了确保考试顺利进行,保证考试工作的严肃性,根据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文件精神,我校对本次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要求如下: 1、请各位教师高度重视监考工作,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按照要求进行操作,确保考试顺畅有序。依据考试要求,考试当天请监考教师7:50/12:00前到达考务办公室(教学楼108)领取试卷。 2、根据省市考试院相关要求,各位监考教师请提前安置好手机、智能手表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勿携带以上设备进入考试封闭区域(教学楼)。 3、对于未按时参加监考工作及监考中存在违规行为的教师,将严格依据《关于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试行)》和校纪委《关于加强各级各类考试监考监督工作的通知》中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监考教师安排及监考费用发放均以附件中的监考名单为准,不允许私自调换。 5、本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备考会定于9月12日15:50分在教学楼101进行,现场组织签到,请监考教师准时参加,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教师由二级学院负责培训。 6、各监考教师做好日常防护,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7、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要求,所有考试相关人员在9月12日17时前必须参加岗前测试(试卷可以反复作答),考核通过后上岗,答题二维码如下: 
8、具体监考人员名单见附件。 附件:监考教师名单.xlsx
教务处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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