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应用型转型重点建设专业评估和2025年遴选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5〕54号)文件要求,学校启动2024年度应用型转型重点建设专业评估和2025年度遴选相关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对学校2024年度应用型转型重点建设专业(护理学和生物医学工程)进行评估。 1.重点考察专业在建设年度内的专业发展、产教融合、教师素养、学生能力等方面取得的明显成效,请专业建设项目负责人依据《应用型转型重点建设专业评估标准》(附件2),做好2025年度评估工作。 2.专业建设项目负责人依据《应用型转型重点建设专业评估标准》,按项目准备支撑材料。材料要求,统一为PDF格式电子版,单个文件小于1G。专业建设年度数据统计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二、推荐申报2025年度应用型转型重点建设专业1个。 1.遴选范围:在2024年度评估中进入候选的专业以及各高校2025年新申报的主打或骨于专业。 2.组织遴选:省教育厅组织专家依据《应用型转型重点建设专业评估标准》,对候选专业及各校新申报专业一并打分排序。对于公办高校排在前10位以及民办高校分值高于公办高校第10位的,纳入2025年度重点建设专业名单。未入选的,可在下一年度重新申报。 3.各专业负责人整合相关教育资源及时申报,有意申报的专业按要求填报《应用型转型重点建设专业申报书》(附件3),申报的建设专业项目按照评估标准准备支撑材料。材料要求,统一为PDF格式电子版,单个文件小于1G。 4.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本次申报的专业进行评选和推荐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材料提交时间安排 1.10月14日前完成《应用型转型重点建设专业年度评估报告》(附件1)《应用型转型重点建设专业申报书》(附件3)。 2.10月20日前完成信息平台中评估材料及申报材料在线提交工作(附件1、3均需加盖学校公章后上传)。 四、评估及评审推荐 评估及评审时间:10月15日,下午14:30 评估及评审地点:拟定312会议室 五、请各专业建设项目负责人及时将专业评估与专业申报材料于10月14日前发送至邮箱:jwk1779@163.com。 联系人:赵静怡 联系电话:0314-2291779 附件1 应用型转型重点建设专业年度评估报告.doc
附件2 应用型转型重点建设专业评估标准.doc
附件3 应用型转型重点建设专业申报书 .doc
附件4 关于应用型重点建设专业验收和遴选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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