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教务信息 关于开展2024年度应用型转型重点建设专业评估和2025年度遴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度应用型转型重点建设专业评估和2025年度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29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应用型转型重点建设专业评估和2025年遴选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554号)文件要求,学校启动2024年度应用型转型重点建设专业评估和2025年度遴选相关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对学校2024年度应用型转型重点建设专业(护理学和生物医学工程)进行评估。

1.重点考察专业在建设年度内的专业发展、产教融合、教师素养、学生能力等方面取得的明显成效,请专业建设项目负责人依据《应用型转型重点建设专业评估标准》(附件2,做好2025年度评估工作。

2.专业建设项目负责人依据《应用型转型重点建设专业评估标准》,按项目准备支撑材料。材料要求,统一为PDF格式电子版,单个文件小于1G。专业建设年度数据统计时间为:2024111日至2025930日。

二、推荐申报2025年度应用型转型重点建设专业1个。

1.遴选范围:在2024年度评估中进入候选的专业以及各高校2025年新申报的主打或骨于专业。

2.组织遴选:省教育厅组织专家依据《应用型转型重点建设专业评估标准》,对候选专业及各校新申报专业一并打分排序。对于公办高校排在前10位以及民办高校分值高于公办高校第10位的,纳入2025年度重点建设专业名单。未入选的,可在下一年度重新申报。

3.各专业负责人整合相关教育资源及时申报,有意申报的专业按要求填报应用型转型重点建设专业申报书(附件3),申报的建设专业项目按照评估标准准备支撑材料。材料要求,统一为PDF格式电子版,单个文件小于1G

4.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本次申报的专业进行评选和推荐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材料提交时间安排

1.1014日前完成《应用型转型重点建设专业年度评估报告》(附1)《应用型转型重点建设专业申报书》(附件3)。

2.1020日前完成信息平台中评估材料及申报材料在线提交工作(附件13均需加盖学校公章后上传)。

四、评估及评审推荐

评估及评审时间:1015日,下午14:30

评估及评审地点:拟定312会议室

五、请各专业建设项目负责人及时将专业评估与专业申报材料于1014日前发送至邮箱:jwk1779@163.com

联系人:赵静怡     联系电话:0314-2291779  

附件1 应用型转型重点建设专业年度评估报告.doc

附件2 应用型转型重点建设专业评估标准.doc

附件3 应用型转型重点建设专业申报书 .doc

附件4 关于应用型重点建设专业验收和遴选的通知.pdf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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