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教务信息 关于开展承德医学院2023版人才培养方案技术性调整的通知
关于开展承德医学院2023版人才培养方案技术性调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5-11 浏览次数:

 

各院系、专业负责人:

为进一步优化调整课程体系,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3版人才培养方案技术性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原则

1.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按照《关于全面修订2023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要求,同时对照《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意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对人才培养的要求,检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本次技术性调整原则上只在临床医学类(含中医学类)、口腔医学、护理学、助产学专业进行。

2.人才培养方案具有严肃性,各院系、专业负责人应综合考量,根据实际且规范管理,以稳定教学秩序为前提,调整的内容尽量做到切实可行且具有实际意义。

二、工作要求和流程

1.院系、专业负责人要充分发挥专业建设的主体作用,综合考虑教育理念更新、学生升学就业需求等因素,完成方案调整工作。

2.需要调整的内容建议由院系、专业负责人和教研室共同结合课程体系且从实际出发,进行充分沟通和论证。

3.各院系、专业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好方案调整的修编、论证工作,并注意保存过程材料,作为各种认证、评估等工作的支撑。

4.各院系、专业负责人提交调整后的方案至教务处,教务处组织统一论证。

5.各院系、专业负责人根据专家组意见和建议,组织对方案调整版再次修订后定稿,同时组织完成相应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

6.本次调整的人才培养方案从2026级开始执行,2023级、2024级、2025级可根据实际情况执行。若不同年级课程有差异,请分别提交各年级课程列表。

7.审核评估期间至今,有调整过培养方案 课程内容的,请在培养方案中对应同步修改。

8.培养方案修改和调整请使用附件1中的专业培养方案。

三、材料提交

请以院系为单位将各专业调整后的人才培养方案、汇总表、论证报告(附件1、2、3)电子版打包提交至教务科邮箱jwk1779@163.com。书面材料加盖院系公章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18日,联系人:赵静怡、葛琳,联系电话:2291779。

四、时间进度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5月11日—5月18日

方案调整论证;提交教务处汇总

5月19日—5月29日

教务处汇总、组织论证

6月1日—6月10日

方案再修改、定稿

6月11日

方案定稿提交教务处

 附件1-培养方案2025.11.zip

附件2-2026年技术性调整人才培方案申请汇总表.xlsx

附件3-培养方案调整论证报告.docx

承德医学院教务处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