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建设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3〕14号)要求,进一步落实《承德医学院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承医政发教字〔2021〕28号)精神,完善教学管理体制,推进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队伍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能力,在2022年度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建设工作的基础上,我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高校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建设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全员全覆盖、规范化达标、高质量创优”原则,计划用3年时间对我校现有基层教学组织进行梳理、规范和建设,推动基层教学组织规范化、专业化、创新化建设。2022年度我校有33个基层教学组织在河北省备案为合格及以上等次(附件3),2023年,学校将对未在河北省备案的基层教学组织重点督导,加强建设,同时向河北省推荐一批基层教学组织进行备案。 二、实施办法 (一)院系自评。2023年,各教学单位组织未在省教育厅备案的基层教学组织,根据《承德医学院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中的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试行)进行规范化达标自评工作,并将各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备案表上报教务处备案。 (二)审核认定。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自评达标合格以上的基层教学组织进行审核。如填报虚假信息或实际核定评估分数低于60分,将不予备案。 (三)优秀推荐:学校将择优推荐申报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参评范围为:①2022年省基层教学组织备案为合格的;②2023年各基层教学组织自评分在60分以上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格程序,认真组织开展达标创优建设工作。自评合格的基层教学组织的申报材料要在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后备案和申报。 (二)请各教学单位于7月14日前将附件4和附件5,一式一份上报学校教务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邮箱:jwk1779@163.com。 联系人:杨瑞雪 联系电话:03142291779 附件1.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 承德医学院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实施方案.pdf 附件3. 承德医学院2022年优秀和达标基层教学组织名单.xlsx 附件4. 2023年度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备案汇总表.xlsx 附件5. 2023年度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备案表.docx 承德医学院教务处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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